7月27日,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一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7月第一批次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通告显示,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花溪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花溪分公司经营的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花溪分公司经营的老姜,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CP22520100690236318,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花溪分公司经营的老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免予处罚(筑花市监处[2022]105号)。
(三)该局执法人员责令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花溪分公司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做好召回处理工作。经查,因销售时间较早,已销售至消费者个人,无法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排查,本批次老姜的铅(以Pb计)项目出现不合格的原因是进货台账不严谨、相关食品安全培训不到位,该经营户在未知的情况下进行了购入并销售,现已全部进行整改、下架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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