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6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1期)。
据通告,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任务80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和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如下:
一、盐城市东台市城郊农贸市场曹银华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盐城市欧尚生活超市滨海加盟店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三、南京市栖霞区巧姐农副产品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南京市雨花台区李荣毅水产店销售花蛤,呋喃妥因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镇江市丹阳市云阳镇爱尚金润友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南通市昆山润福商贸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销售的冰鲜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七、淮安市淮阴区钱军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鲫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针对评价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