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山东各级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3275件、审结22558件,分别同比增长18%和15%。
2021年以来,山东法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通过公正高效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法治环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为创新创造注入司法动能
在审理“咪咕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肯定了符合民事诉讼取证要求的第三方电子证据服务平台取证的证据效力,降低了权利人举证负担,为解决司法实践中举证难问题提供了新的技术路径,202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
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对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为创新创造注入司法动能。山东法院加强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原始创新成果保护,激励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2021年,新收涉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13件,审结1267件,同比分别增长33%和25%。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力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2021年,新收植物新品种权案件72件,同比增长700%,审结59件,同比增长436%,收结案均创历年新高。
山东法院坚决打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维护知名品牌市场价值,发挥知名品牌凝聚创新要素和整合创新资源的品牌效应。2021年,新收省内外、国内外知名商标侵权民事一审案件7763件、审结7726件,同比分别增长23%和26%。积极应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带来的著作权保护新问题,2021年,新收著作权侵权民事一审案件11189件,审结10786件,同比分别增长11%和7%。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今年4月21日,山东高院发布《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举证责任、计算方式与赔偿总额等方面,为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提供了“操作指引”。
立足审判实际,切实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效力。为了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山东法院建立健全与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文化管理部门常态化、制度化的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问题研讨、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协同配合,构建司法保护、行政支持、社会协作的大保护工作格局。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与相关行政部门、人民团体、维权中心、行业协会、商会等的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诉调对接、调解仲裁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以及多部门会商协作的工作制度,全力推进诉前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司法公开力度,连续20年组织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创意短视频等轻松活泼形式讲解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山东高院推出一系列措施提高了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优化了山东法治营商环境。在2021年全国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中,山东省司法指标得分居全国第一位。
推进审判体系能力现代化
如何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以机制创新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山东法院通过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以及完善繁简分流诉讼机制、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等措施深入推进审判领域改革,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方面,目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17个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等21个基层法院均已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在完善繁简分流诉讼机制方面,山东法院加强诉源治理,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济南知识产权法庭速裁团队收案1005件、结案1009件,分别占同期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的53%、52%。
在强化智慧法院建设方面,山东法院依托全流程办案系统,实现网上立案、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及时裁决无缝衔接,缩短内部流转周期。山东法院就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率先实现向最高人民法院电子化上诉移送。青岛知识产权法庭率先打造“智能3D证据管理系统”,通过三维扫描箱、手持扫描仪、空间扫描仪、无人机等对实物证据进行3D建模,形成高清三维展示模型,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办案系统数字化证物无缝对接,法官及当事人可直接通过电子设备多角度、全方位查看证据细节,有效解决证据存储、移送等难题。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本报见习记者 李娜
□本报通讯员 郭德民
责任编辑:冀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