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2年第73期)。
据通告,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食品77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西自贸区大康惠投资有限公司北湖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亿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高钙黑芝麻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桂林市秀峰区鑫旺角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桂林漓昌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味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河池市“广西罗城家家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土鸭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桂林市秀峰区乐群市场蒋锡荣销售的“鲫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红旗村农贸市场淡水鱼行7号摊苏建才销售的“草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一)柳州市“鹿寨县蒸味佳小吃店”销售的“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广西嘉静商贸有限公司隆安嘉静超市”销售的、标称隆安县万世兴吉达食品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调制切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柳州市柳南区河西农贸市场外便民点5号摊覃海兰豆浆摊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桂林市“阳朔乐乐来超市”销售的、标称桂林顺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