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7期)。
据通告,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04批次样品,涉及饮料、糕点、食用农产品三个大类,其中合格样品39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兽药残留、微生物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大理乐玛特商贸有限公司大关邑店销售的、来自大理农副产品交易市场A3-12(供应商:代天群)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大理天城大卖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泰兴过度市场内(供应商:李秀梅)的豇豆,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大理市大昌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禄丰县广通镇八屯鱼乡农家乐销售的、来自楚雄水闸口水产批发市场(供应商:张友军)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麒麟区美椰食品饮料厂生产的果味饮料(低热量)(葡萄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富民忠琼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盾牌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三)建水县佳士来食品厂生产的佳士来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