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成效,近年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造、保护公平竞争的重要职能的同时,积极拓展司法服务职能,全面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体系,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立被侵权商品名录制度。该院研究制定《涉案被侵权商品名录制度(试行)》,将被侵犯注册商标权的22种商品编入《临清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被侵权商品名录》,并分4期予以公布,包括“金号”毛巾、东阿阿胶“桃花姬”等知名品牌商品,在名录中注明“真假”标识,同时,刊登名录中所涉案件案例分析28篇,既加大了对知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力度,为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又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辨别力,营造了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的新“声势”,为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保驾护航。
强化涉案证物教育培训功能。该院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三个现场”活动:即“涉案证物展览现场教育”“法律宣传现场培训”“杜绝侵权现场承诺”活动。在涉案侵权实物展览区,对比十几类1000多件侵权产品真伪,现场对商家代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培训,详细解析侵权行为及商标合法来源的认定问题,切实提高了商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接受教育培训后,参训人员还当场签订了《拒绝销售假货及侵权商品承诺书》。据统计,该院2021年第四季度比第三季度收案数下降82%,有效从源头上减少了知识产权诉讼增量。
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优势。该院注重强化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衔接工作,与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用好“山东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信息数据交换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主动介入,统筹协调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工作合力进一步凝聚,保护效果进一步显现。(王希玉、王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