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海南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件24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件41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16.7%,办结知识产权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件。
海南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唐涛介绍,2021年8月30日,省检察院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共同印发了《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指定管辖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指定管辖的方式,规定由琼山区检察院管辖包括海口在内的琼北12个市县(包含洋浦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由三亚城郊检察院管辖包括三亚市在内的琼南8个市县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由省检一分院对应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对其审理的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并履行相应的上诉、抗诉检察职能。同时,琼山区检察院、三亚城郊检察院、省检一分院,分别对琼山区法院、三亚城郊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在全国率先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实行跨地区集中管辖,通过变“一院管一地”为“一院管多地”,进一步统一办案标准、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解决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相互交叉时管辖分离的弊端。全省实现了试点工作全覆盖。
唐涛表示:“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就是要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整合,切实增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主动性,探索和实现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有效衔接。”据了解,2021年海南省检察机关发出了两份知识产权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被建议的单位完全采纳并复函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纠正。
目前,海南各试点院明确每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省检察院或省检一分院确定一名检察官“点对点”进行具体指导,及时提出在证据审查、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方面的意见建议,引导每一件案件办精、办实,提升办案质效,做到精准监督。(记者蔡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