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大类食品9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王长振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5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原阳县镇燥餐饮店1批次饮料杯(自行消毒),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长垣县四川天府平价餐馆1批次小碟子(自行消毒),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1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长垣县鱼米湘菜馆1批次小汤碗(自行消毒),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长垣市、原阳县、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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