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划好“路线图”。
到2025年,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更加完善,“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全面铺开。到203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在打造中国文化传承弘扬展示示范区、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级文旅融合示范区中的作用彰显。
完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档案,重点开展黄河流域(山西段)、长城沿线(山西段)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区”,到2025年,全省新推出20个以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展示场所和30个以上专项展示场所,到2035年实现数量翻番。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实验室建设,成立山西大学、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
阐释挖掘民间文学的时代价值、社会功用。加大濒危剧种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购买力度,推动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纳入全民健身。继续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等国家、省重大文化工程。
发展民俗体验、民间艺术特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类乡村旅游新业态,打造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体验游、非物质文化遗产美食品鉴游、非物质文化遗产演艺观赏游、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参与游等主题线路。加强革命老区、脱贫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陈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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