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工作,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建立了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推动繁案精办、简案快处,大力提升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工作质效。
明确了繁简分流条件
要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案件性质、案由、证据、当事人数量、疑难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等因素,判断案件繁简难易,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并明确了符合复杂案件和简易案件分流的情形。
明确了繁简案件处理方式
明确了对复杂案件的处理程序,和作为简单案件的调解结案的处理程序以及符合撤销案件的情形。
明确了繁简分流案件办理周期
明确复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周期为二个月。对于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简易案件办理周期为一个月以内。对因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中止的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或者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决定的,应当及时恢复对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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