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应运而生。3月31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着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为首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法律依据。据悉,《条例》将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打击恶意申请商标注册
北京创新资源丰富,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国前列。在3月31日的发布会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法制办新闻发言人王爱声介绍,截至2021年12月底,北京全市有效发明专利量405037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85件,商标有效注册量257.9万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激励创新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中的短板也不容忽视,例如恶意注册商标等行为便是其中之一。为此,相比较草案一次审议稿及二次审议稿,最终审议通过的《条例》专门增加了一条作为第十五条,明确提到,知识产权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商标管理,规范注册商标使用行为,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热点事件往往是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重灾区。不久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发布了《关于依法驳回涉冬奥会、冬残奥会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对恶意抢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热词商标的行为再次予以坚决打击,驳回了1270件相关商标注册申请。
而北京作为首座“双奥之城”,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为此,《条例》也对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回应,例如《条例》第十八条提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传统文化领域和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为相关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作品登记、商业秘密保护等提供咨询和指导。
发力新业态、新模式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条例》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王爱声表示,《条例》加强了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传统文化、奥林匹克标志、数据处理、数字贸易、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网络平台、展会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在“两区”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探索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探索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管理措施和保护模式。
例如在互联网时代,数据已被赋予了新的价值,在这一领域,《条例》第十九条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引导数据处理者建立健全全流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而在数字贸易方面,《条例》则提到,市知识产权部门制定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指引,指导市场主体了解目标市场产业政策、贸易措施、技术标准等,对标国际通行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做好数字产品制造、销售等全产业链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甄别和应对。
互联网平台也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关键一环。为此,《条例》在社会共治方面明确提到,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并遵守相关规定,例如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明确网络用户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知识产权治理措施、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采取与其技术能力、经营规模以及服务类型相适应的预防侵权措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权利人提交侵权通知的主要渠道,不得采用限定渠道、限制次数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权利人提交通知;及时公示侵权通知、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及处理结果。
推进纠纷多元调处
王爱声表示,《条例》强化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和效率。同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处,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确权程序联动机制、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机制,鼓励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调解服务,支持仲裁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能力建设。
北京商报记者发现,《条例》将纠纷多元调处设为专章,例如第四十九条提到,市知识产权部门对当事人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案件,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建立行政裁决与确权程序的联动机制,协同推进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第五十一条则提到,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成立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提供调解服务。知识产权、版权、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指导。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提供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
北京商报记者 杨月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