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了《全省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省选择一批地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通过3年时间的努力,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保护效能,做到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企业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商业秘密保护氛围进一步加强,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针对商业秘密保护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短板,创新监管理念,完善保护思路,着力提升制度供给,通过试点先行,着力激发基层首创精神,在一些地区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出更多更有效的保护模式和实践经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全省经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按照《方案》要求,此次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创新,建立完善依法依规保护的规则体系,夯实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基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自我保护能力;建立案件移交、执法联动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行业协会扎根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在商业秘密保护中联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强化执法办案,建立完善的执法办案流程,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侵权打击力度,提升执法能力,针对商业秘密保护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特点,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注重执法队伍能力培养,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法;完善政府服务保障,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设立政府服务联系站点、保护基地,加强第三方服务供给,加强专业指导研究。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良好氛围。
《方案》明确,此次试点工作按试点申请、评估论证、试点启动三个步骤推进。由地方政府制定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创新试点建设申请,再由各市州于2022年4月30日前择优选择1-2个试点上报省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人员对报送的创新试点工作方案进行全面评估论证,在全省择优选择1-2个作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向总局推荐,择优选择9-15个作为省级第一批创新试点,于2022年7月公布并全面启动试点工作,试点周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