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新疆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小茴香”,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继“泽普骏枣”“叶城核桃”“麦盖提灰枣”等1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后,新疆喀什地区的第1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生产的小茴香具有独特的品质色泽翠绿、籽粒饱满、香味纯正,在国内外市场上深受青睐。
近年来,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大特色种植发展力度大力发展小茴香产业,在传统种植模式基础上采用滴管灌溉、无人机施肥等,现代技术确保小茴香产量和品质,目前,小茴香已成为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农民优先选种的农作物之一并逐年扩面增产。
发展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新时期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对培育区域品牌、地方主导产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新疆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和新疆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快“一县一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注册,进一步促进农牧民就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好“一县一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知识产权战略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区域品牌产业,造福百姓,推动新疆喀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李昊轩,通讯员张红玲、帕尔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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