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9期)。
据通告,近期,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2021年监督抽检任务380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餐饮食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情况如下:
一、盐城亭湖区新洋街道刘家大院酒店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 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二、盐城亭湖区亭湖区小塘荷酒店销售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 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三、盐城盐都区盐渎农贸市场刘琴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活),噻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四、盐城市亭湖区文峰街道谷明远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五、盐城市亭湖区米哆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六、盐城市盐都区盐渎农贸市场刘琴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七、盐城市亭湖区顾姐生鲜超市销售的菠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八、盐城市盐都区盐渎农贸市场刘琴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