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0期)。
据通告,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调味品、餐饮食品、肉制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饮料、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罐头、饼干、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蛋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51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出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超标问题。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兽药残留问题
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市老左水产行”抽检的“泥鳅”,生产日期为2021年09月29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物超标问题
1.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市皂角农贸市场蔬菜行“潘忠开”抽检的“老姜”,生产日期为2021年09月30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在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7号淡村商贸城农贸区自产区390号“黄秀珍”抽检的“老姜”,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01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在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7号淡村商贸城农贸区蔬菜行262“周锡灵”抽检的“老姜”,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03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在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7号淡村商贸城农贸区蔬菜行188号“黄四”抽检的“小米椒”,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04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在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7号淡村商贸城农贸区蔬菜行164号“王勇”抽检的“小米椒”,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03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在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7号淡村商贸城农贸区蔬菜行105号“马连”抽检的“小米椒”,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04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在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7号淡村商贸城农贸区蔬菜行258号“李福华”抽检的“小米椒”,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03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核查处置情况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