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4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检出青梅酒等3批次酒类产品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一)标称福建汀江酒业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7日生产的汀江米酒(固液法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晋江市福德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福州云山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7月25日生产的青梅酒(露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尤溪县西城镇新辉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标称永安市燕江酒业有限公司2021年1月12日生产的糯米老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三明市梅列区兴好当家超市,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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