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六期)。
本期公布29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果、鲜蛋等4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合格样品28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不合格样品7批次,分别为:
茄子1批次,平陆优购人人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运城/平陆闫波蔬菜批发生产的圆茄中噻虫胺超标,检验机构为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豆芽2批次,分别为永济市天天新鲜蔬菜店销售的标称永济批发市场生产的黄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永济市阿阳绿色蔬菜批发零售铺销售的标称北郊批发市场小军生产的黄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检验机构为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香蕉2批次,分别为芮城县阳城街仰芬平价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运城水果批发生产的香蕉中吡虫啉超标;稷山县稷峰刘团水果店销售的标称运城市盐湖区宇龙果品批发市场王建中生产的香蕉中吡虫啉超标,检验机构为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鸡蛋2批次,分别为稷山胖达鲜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晋龙鸡蛋中检出甲硝唑;芮城县阳城街人仁爱生鲜超市销售的土鸡蛋中检出甲硝唑,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甲硝唑属于允许起治疗作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检验机构为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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