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第16号。据通告,近期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饮料、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大类食品5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大类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品质不达标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泾阳县云阳镇鸿运炒货店销售的原味西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2g/100g,标准值为≤0.5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同时依法进行查处。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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