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8期)。据通告,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35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糕点等8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23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鹤岗市向阳区金沙湾市场洪波活鱼摊床销售的三道鳞鱼(购进日期:2021年8月20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鹤岗市兴汇大世界商城芹风活鱼床销售的鲤鱼(购进日期:2021年8月20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伊春市五营区满堂红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鑫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生产日期:2021年7月9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慧通食杂店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来来食品厂生产的来来花生米(生产日期:2021年3月20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批次不合格原因为碾子山区惠通食杂店将储运不当的产品晒干、烘烤后销售造成)。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哈尔滨市方正县好又多玛特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得莫利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得莫利格瓦斯发酵饮料(生产日期:2021年1月1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