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政府建议议会批准修订后的《2017年1月30日欧盟委员会关于电影联合制片的公约(Council of Europe Conventionon Cinematographic Co-Production of 30 January 2017,CEPS)》。该公约旨在通过制定适用于联合制片(co-production)的规则,促进合拍电影的发展并为其提供便利。
CEPS由欧盟委员会于1992年制定,并于1994年4月1日在国际上生效。在源自缔约方领土的多边联合制片领域,该公约可管辖缔约方之间的关系。公约中包含诸如“电影制片人的投资和给予他们的利益”等事项的规定。
CEPS于2017年1月30日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约于2017年10月1日在国际上生效。修订后的文本包含的内容包括:获得联合制片人身份的条件;联合制片人的投资;联合制片人对电影作品的权利;以及投资性联合制片人。
芬兰于2020年11月18日在布鲁塞尔签署了CEPS。但是,该公约适用于芬兰,不仅需要签署,还需要在其国内实施。
政府的目标是在芬兰议会批准上述修订后的公约和相关立法提案并取得奥兰(Åland)议会的同意后,尽快在2022年实施该公约。(编译自okm.fi)
翻译:程昱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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