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21年第18期)。本期组织抽检了十类食品共6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茅箭区顾家岗尚品糕点房销售的小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张湾区东岳市场民信副食经营部销售的糯米锅巴和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房县神龙天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神龙天泉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以NO?{u|-}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张湾区李家院村老瓦房生态菜馆提供的凉菜盘、鱼盆、饭钵、炒菜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和大肠菌群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武汉海关技术中心襄阳检测实验室。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茅箭区、张湾区和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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