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针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法院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升审判质效。
聚焦“赔偿低”,加大损害赔偿力度。针对故意侵害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的,依法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让权利人得到充分赔偿,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震慑作用。聚焦“举证难”,强化证据制度运用。加大依职权和依申请调查取证力度,综合运用证明妨碍排除规则、诉讼保全等一系列措施,解决当事人举证及维权难题。聚焦“周期长”,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对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著作权、商标权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做到简单案件速裁,一般案件快审,复杂案件精审。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85天。聚焦“成本高”,深入推进多元解纷。积极协调行政部门、仲裁机构、行业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不断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衔接。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15612件,调撤率达73%。(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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