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3期)。通告称,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0大类食品共49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82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22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1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餐饮食品1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冷冻饮品2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食糖25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抽检蔬菜制品45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抽检水产制品33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抽检水果制品64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抽检糖果制品40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抽检方便食品28批次,均为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口美兰蔡兴江海鲜摊销售的花甲,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海口美兰甘秋平水产品摊销售的泥鳅,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乐东九所农贸市场何泽葵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检验项目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四)海口龙华汪贵娣蔬菜摊销售的菠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五)海口龙华邓道福蔬菜摊销售的小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六)乐东千家农贸市场关春秋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儋州市雅星镇八一昇鸿农贸市场吴壮莲蔬菜摊销售的绿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儋州那大刘君鼎早餐店销售的河粉(生产日期:2021-07-22),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儋州分所。
(九)儋州那大百万餐饮店销售的米粉(生产日期:2021-07-23),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儋州分所。
(十)琼海塔洋琼文雪糕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晨星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珍珠奶茶雪糕(生产日期:2021-07-05,净含量:78克/支),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十一)白沙牙叉凤娟冷饮店销售的标称海口美乐雪冷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星期8雪糕(生产日期:2021-07-18,规格型号:60克/根),检验项目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