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澎湃新闻报道深圳一家服装店直播售假,大牌奢侈品仅卖数百元,其直播账号粉丝多达180万人,涉案金额百万余元。这个年轻的小微企业如何能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累积如此雄厚的粉丝基础,又如何能在竞争激烈的潮流市场里轻松盈利?这与其造假售假的卑劣手段脱不了干系。我们在谴责其行径恶劣之余,还应该反思到底是什么催生了这些违法犯罪行为。
制假售假行为不仅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还侵犯消费者享受已支付对价商品的权利,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刑法打击的对象。一直以来,相关部门对于制假售假行为都采取高压态势,其中又以食品药品、农资和儿童用品领域最为严厉。但还是有心存侥幸的人不断选择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只因为这其中潜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而支撑起犯罪嫌疑人背弃道德法律去追逐经济利益的原因正是源源不断的市场需求。食品药品和农资产品都具有生产力性质,人们对儿童用品在特定时间段也具有依赖性,因而不可或缺。国家为满足这些基本需求,以医保、最低生活保障等方式将其纳入政策性手段的调整范围。然而对于崇尚时尚和潮流的高层次需求,需要公民个体在能力之内以合理的方式实现自我满足。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总体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在满足生理和安全需求的基础上开始追求更高目标——社会交往和尊重需求。在“快时尚”火热的年代,许多追逐潮流的年轻人不仅将拥有最新或限量的商品视为融入时尚圈子、赢得他人尊重的必要元素,更是将其理解为彰显引领力实现自我的体现。当“追潮”逐渐成为群体特征时,就会有人被裹挟着放弃思考商品本身的价值,成为冲动消费的盲从者,盲从者的加入又会继续加固群体标签,从而导致恶性循环。最终吞食恶果的既有那些没有相应经济实力却打肿脸充胖子的人,也有费尽心思追逐潮流最终却成为“faker”的人。一方面是想要拥有潮品却无力支付对价的消费者,另一方面是以极低成本制假售假的犯罪团伙,一条黑色产业链就这样形成了。他们以低价满足意图购买假货的消费者,也以高价欺骗想要购买正品的消费者。
商品本质上应是满足人类的实用需求,潮流商品只因被添附了年轻、个性和自由等标签,加上特定的品牌价值便有所不同。一些潮流商品或是价格昂贵或是数量稀少,众多消费者偏偏因此趋之若鹜。在他们眼里贵就等于好,稀有就等于更值得拥有,这是价值观的错位。年轻人以彰显个性、自我提升为目的“追潮”并没有错,但不考虑商品实用价值超出自身消费能力的盲目“追潮”其实大可不必。
“双十一”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平台拼尽全力用各种优惠吸引消费者,逐渐站上风口的直播带货行业迎来狂欢时刻。直播间带货的队伍里不乏各类明星人物,许多线下的商家也在各大直播平台售卖自己的商品。我们在这场以消费为主题的“节日盛典”里更需要多问问自己“追潮”是否真的有必要。文/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