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2期)。据通告,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合格90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龙泉市润到发超市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龙泉市万富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龙泉市林锦锋水产店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龙泉市林锦锋水产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项目解读
(一)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沼虾和牛蛙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二)吡虫啉
吡虫啉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特点,在香蕉园中通过喷雾方式可以有效防治蓟马。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使人中毒,出现低血压、昏迷等症状。可能是由于农户过量使用吡虫啉防止虫害,导致香蕉中的吡虫啉含量超标,或农户不清楚安全间隔时间,频繁地使用吡虫啉而导致含量超标。
三、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龙泉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