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8号)。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销售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食品13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1285批次,不合格样品40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莞市茶山乐康鱼档购进的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寮步薇语源蔬菜批发部购进的绿豆芽、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三、东莞市茶山红火水产品店购进的大头鱼(淡水),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茶山博贺水产品店购进的鲈鱼(淡水),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厚街田梦餐饮店加工的大白馒头、小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茶山丰源海鲜店购进的鲍鱼贝,恩诺沙星、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茶山李记海鲜档购进的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大朗张平洲鱼档购进的三点蟹(海水),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虎门潘桂东蔬菜店购进的面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东莞市寮步国民菜档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一、东莞市虎门强发水产品店购进的扇贝,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二、东莞市厚街祥记水产品档购进的花甲、蛏子,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三、东莞市大朗刘交龙菜档购进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四、东莞市寮步粤润水产品经营部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五、东莞市寮步满云菜档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六、东莞市寮步永清粮油店购进的花生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七、东莞市寮步洪芳冻肉店购进的鸡蛋,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八、东莞市寮步黄伟安菜档购进的苦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九、东莞市寮步庆华蔬菜档购进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十、东莞市寮步笼香思汤包店加工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十一、东莞市寮步传文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十二、东莞市寮步全贤菜档购进的菜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十三、东莞市寮步小娟蔬菜档购进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十四、东莞市寮步碧珍水产档购进的花甲,恩诺沙星、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十五、东莞市寮步碧珍水产档购进的田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十六、东莞市寮步郑记水产品经营部购进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十七、东莞市寮步春桂水产档购进的黄骨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十八、东莞市寮步梓健蔬菜批发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十九、东莞市厚街放心包子店加工的白馒头、花卷,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十、东莞市厚街斯塔凡餐厅加工的湿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十一、东莞市大朗贝壳餐饮店加工的半只手撕鸡【点菜.不配米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十二、东莞市大朗拌拌牛肉面店加工的老北京炸酱面-小碗,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十三、东莞润德商业有限公司购进的青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十四、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厚街汀山百悦店购进的散装鲜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十五、东莞市寮步德连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三十六、东莞市虎门云发鲜面店加工的饺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加工、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附件: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