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0期)。
据通告,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32类食品10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02批次、不合格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杭州绿农畜禽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鑫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杭州市和睦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黄炳闯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常山县柚香城农贸市场水产区小郑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绍兴市柯桥区华舍王淑艳生鲜店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嘉兴多德福食品城我优我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宁波雅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江南店销售的标称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法尚寺寿生酒厂生产的浙福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慈溪市龙山甬升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宁波市江北亲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海苔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微生物污染
(一)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勤来饮水店销售的标称桐乡雨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嘉兴市南湖区新丰天天旺超市销售的标称嘉善县安贵饮用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三)武义县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畲山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畲家艾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重金属污染
杭州市和睦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周海良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嘉兴、金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