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8期)。通告称,近期,该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17批次,涉及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盐城市东台市伟润零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上海怡佳仁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无锡佳果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彩鱼皮花生(分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杭从德海鲜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三、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丁秀红食用农产品摊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宜硕隆日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江阴咪丝德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米夹心吐司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无锡市梁溪区鑫惠佳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酥香记食品厂生产的云片糕(熟粉类糕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六、扬州市邗江区亿新鲜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扬州市邗江区亿新鲜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淮安市涟水县涟水中秋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徐州市陈福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酸风味饮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