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为保障厦门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21年5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25大类2102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样品3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厦门市集美区乐海路23号BRT枢纽站地上1-3层局部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集美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龙腾北路618号(福建龙州工业园区)2幢3层302龙岩市柿柿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鷺珍及图案” 难吃的瓜子(焦糖味)(生产日期:2021年02月26日),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1.33g/kg,标准规定为≤1.2g/kg。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2、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梧侣路241一层、三层厦门汉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豆干(购进日期:2021年5月11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36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兴港六里195号厦门老聃民间菜馆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鸡蛋(购进日期:2021年4月1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3.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区厦门片区渔港东路10-112(B12)厦门昌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包公鱼(购进日期:2021年4月1日)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1.1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5、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三路198号中埔水果批发市场汇联区F109号厦门市湖里区吴小真真水果店销售的葡萄(购进日期:2021年04月13日),己唑醇检出值为0.23 mg/kg,标准规定为≤0.1 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6、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二路95号之一厦门市思明区喜口餐厅购进的黄骨鱼(活)(购进日期:2021年3月19日),孔雀石绿检出值为4.8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7、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环城西路639号404厦门市同安区鑫世季火锅店购进的鹌鹑蛋(购进日期:2021年4月28日),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检出值为72.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厦门市海沧区新垵农贸市场内13号厦门市海沧区连金凤水产品店销售的石头蟹(活)(购进日期:2021年04月07日),镉(以Cd计)检出值为1.1 mg/kg,标准规定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9、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园路100-1号店面厦门市湖里区张远舒食杂店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年4月09日),克百威检出值为0.051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氧乐果检出值为0.027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10、厦门市思明区龙头路4号2层厦门市思明区味友煮味餐厅购进的红膏蟹(购进日期:2021年04月25日),镉(以Cd计)检出值为0.71 mg/kg,标准规定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1、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市场第386、387号摊位厦门市集美区蔡明生蔬菜摊销售的牛蛙约500g(购进日期:2021年4月26日),氯霉素检出值为13.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12、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1465号之A115厦门市湖里区吴建炉水产店销售的象拔蚌(购进日期:2021年03月31日),氯霉素检出值为2.59×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16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13、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宁海一里65号负一层B100号铺位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集美杏滨万科店销售的生姜300-400g(购进日期:2021年3月28日),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71 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0.2 mg/kg。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集美杏滨万科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4、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锦里村北片182-1号厦门福家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饺子皮(购进日期:2021年04月19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3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15、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过坂北里120号101单元厦门海沧区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过坂北里店销售的鸭蛋(购进日期:2021年4月14日),恩诺沙星检出值为9.9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6、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凤屿路402号厦门市思明区鑫诚鸿调味品店销售的黄花菜(购进日期:2021年4月15日)铅(以Pb计)检出值为0.249mg/kg,标准规定为≤0.14mg/kg。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17、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北二路75号A51厦门鑫新跃工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团山村株洲市雪丰冷饮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雪”老红豆(生产日期:2021年03月05日),菌落总数检出值为8.2×104CFU/g;3.2×104CFU/g;3.1×104CFU/g;4.9×104CFU/g;6.4×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2.5×104,M=105 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2×103CFU/g;8.8×102CFU/g;1.3×103CFU/g;1.2×103CFU/g;9.6×102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2CFU/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18、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寨上1003号1-3之三厦门市兴人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寨上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凤西二路延长线龙溪南边村168号首层广州市粤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粤秀及图形”鱼皮花生(生产日期:2021年1月21日),经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1 g/100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0.50 g/100g。广州市粤秀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9、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后埭溪路109号中心商场及周边B、C、D、I、R商场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禾祥店销售的长豆(豇豆)(长青豆)(购进日期:2021年4月15日),甲基异柳磷检出值为0.23 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20、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新霞西路105号厦门市翔安区金端正水产品店销售的石蟹(海水蟹)(购进日期:2021年04月28日),镉(以Cd计)检出值为0.68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1、厦门市湖里区南山冠军路6-13号厦门福隆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艾美酒店购进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年04月8日),灭蝇胺检出值为4.2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2、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福路164-1-103号厦门喃昌人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购进的腊肉(购进日期:2021年03月25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3 g/100g,标准规定为≤0.5 g/100g。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23、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乌涂商业街523号厦门世纪名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购进日期:2021年05月10日),多菌灵检出值为0.09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4、厦门市海沧区石塘村埭头新村49号之二厦门市海沧区文易粮油店销售的乌鸡半边约500g/份(购进日期:2021年4月16日),甲氧苄啶检出值为600μg/kg,标准规定为≤50μ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25、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803号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君尚广场销售的石蟹(海水蟹)(购进日期:2021年04月04日),经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镉(以Cd计)检出值为1.7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0.5mg/kg。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君尚广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6、厦门市思明区营平市场第239号摊位厦门市思明区叶沈水蔬菜摊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年3月25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40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27、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隘头村洪坑29号一层厦门市同安区广聚饭店购进的猪肉(购进日期:2021年03月25日),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17×103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28、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溪一里10号104室厦门市同安区鑫龙梅拉面馆购进的优质全形榨菜(半成品)(购进日期:2021年04月07 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82 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29、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凤岗村岗头里1027-102号厦门市同安区美青鸟副食品商店销售的长豆(购进日期:2021年3月31日),灭蝇胺检出值为1.9 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氧乐果检出值为0.74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噻虫嗪检出值为0.87 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38 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倍硫磷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0.05 mg/kg;噻虫胺检出值为0.020mg/kg,标准规定为≤0.01 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30、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山岬路69号101-104厦门市翔安区智文惠众便利店销售的鸡蛋(购进日期:2021年04月24日),金刚烷胺检出值为66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1、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76号S2厦门市思明区郭碧寿粮油店销售的黄花菜(购进日期:2021年03月31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检出值为4.71 g/kg,标准规定为≤0.2 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32、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渔港东路10-110(B10) 厦门市湖里区蔡英勇水产店销售的多宝鱼(购进日期:2021年04月1日),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3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或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网络抽检食品及生产企业在异地的食品已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