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8期)。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18批次,涉及调味品、水果制品、蜂产品等8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1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兽药残留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伊春市森润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蓝莓果干(生产日期:2021年1月22日),亮蓝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伊春市森润森林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齐齐哈尔市甘南县邵家鲜果超市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甘南县闫峰冷面加工部生产的烤冷面(生产日期:2021年5月10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鸡西市鸡冠区鑫宏盛干调粮油批发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永香酱油厂生产的米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1年1月1日),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兽药残留问题
(一)双城市中央红金源商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小蜜蜂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椴树蜂蜜(生产日期:2020年9月1日),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海伦市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枣花蜂蜜(生产日期:2019年11月1日),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