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2021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絮用纤维制品4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0批次,流通领域30批次。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含量、纤维含量、pH值。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絮用纤维制品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唾液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卫生要求、絮用纤维原料要求、含油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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