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8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民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报告。
2021年一季度,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盐城市纤维检验所,对生产、销售的民用口罩产品进行市级监督抽查。本次抽查30批次,合格19批次,合格率63.3%。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过滤效率。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2021年一季度民用口罩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消费提示:
1.标识。民用口罩产品标识应包括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或限用日期、执行的产品标准、警示用语等信息。
2.外观。建议选择外观整齐规则,口罩带连接牢固的产品。
3.选择产品时,应根据使用者,选择合适的规格型号;根据使用环境,选择不同过滤效果的产品;剧烈活动时,如必须佩戴口罩,应选择呼吸阻力低的产品。
4.口罩使用过程中,医用标准的防护口罩均有使用期限,口罩专人专用,人员间不能交叉使用;高风险人员在结束工作、中途进餐(饮水)、入厕等脱下防护装置后,重新进入需更换;口罩被患者血液、呼吸道/鼻腔分泌物、以及其他体液污染要立即更换;较高风险人员在接诊高度疑似患者后需更换;其他风险类别暴露人员佩戴的口罩可反复多次使用。口罩佩戴前按规程洗手,佩戴时避免接触口罩内侧。口罩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5.口罩保存、清洗和消毒:如需再次使用的口罩,可悬挂在洁净、干燥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大多数口罩都是通过静电吸附的原理来过滤细小尘埃和病菌的,静电会随时间的推移而衰减。因此合格的民用口罩需单独存放于干燥、卫生的环境之中,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使用人员;自吸过滤式呼吸器(全面型或半面型)和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的清洗参照说明书进行;棉纱口罩可清洗消毒,其他非医用口罩按说明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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