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6月1日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1年第10期)。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1年第10期)
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1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30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长兴邵青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倍硫磷、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重兆农贸市场(沈建芳)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新农都批发市场(邵玲)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长兴中心农贸市场(钱玉维)销售的韭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湖州臻吃客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德清武康都味七零后饭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德清武康街道诗集春饭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吴兴施卫强副食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
湖州南浔吉麦隆超市虹阳路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玛仕达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添蔗糖小奶糕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玛仕达可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杭州站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重金属污染
湖州五羊春餐馆销售的凉拌海蜇,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区县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xlsx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