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1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其中2批次产品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具体信息如下: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宝山区宝聚楼饺子家常菜馆销售的散装高粱白酒50%vol(购进日期:2020年9月24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黑龙江小康龙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润实荭菇娘商贸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佰益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浆(红菇娘)果汁饮料(生产日期:2020年1月18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黑龙江佰益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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