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4月15日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号)。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号)
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3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韩城市招商区新起点托教中心八小分店供餐所用的筷子(消毒日期:2021-03-25),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韩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韩城市招商区新起点托教中心八小分店供餐所用的碗(消毒日期:2021-03-25),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韩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韩城市招商区新起点托教中心八小分店供餐所用的米饭盘(消毒日期:2021-03-25),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韩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韩城市博赞托管中心盘乐店供餐所用的筷子(消毒日期:2021-03-30),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韩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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