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6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糕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3类食品41批次样品。其中,2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田先芳(个体工商户)(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皋陶农贸市场内A8、A9号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安徽绿篮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环月广场店(地址: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金寨路与凤凰路交叉口环月广场)销售的小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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