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中央政府通过了一项条例,即2021年4月4日在印度政府公报上发布的《2021年法庭改革(合理化和服务条件)条例》,废除了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IPAB)。IPAB于2003年根据《1999年商标法》成立,并根据《1970年专利法》《1957年版权法》和《1999年商品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法》的规定行使上诉管辖权。
该条例还根据《2001年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民权利法》废除了植物新品种保护上诉委员会。根据2021年4月4日生效的条例的规定,所有针对商标注册处处长、地理标志注册处处长和专利负责人决定的申诉现应向有关高等法院提起,针对版权登记官的决定应向有关商事法院(包括高等法院商事部门)提起。2021年4月4日仍然在IPAB待审的案件也应移交给相应的高等法院,而根据《1957年版权法》提起的申诉应移交给相应的商事法院。(编译自www.lexorbis.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