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食品抽检通告。通告称,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盐、食用农产品等26类食品630批次样品。其中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食品5批次。
(一)城南农贸市场文成县阿巧淡水鱼批发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舟山市定海双桥老王肉禽经营部销售的鸡肉,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乐清市乐成街道南马菜市场穆红豆摊位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湖州康山街道老褚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丽水市源丰禽蛋批发部销售的鸭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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