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告,自2月20日以来,“清澈的爱”被个别企业和自然人当做商标提交注册申请,图谋不当利益,代理机构提供不法服务,亵渎了英烈的精神,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予以谴责,并依法驳回“清澈的爱”等17件商标注册申请。
5位卫国戍边的英雄感动了无数国人。其中,陈祥榕烈士日记本上那一句“清澈的爱,只为中国”,更让无数人为之动容。朴素的文字里饱含对祖国的深沉情感,正是凭着这份清澈的爱,即使处境艰苦、危险重重,陈祥榕与他的战友依然坚守岗位,誓死捍卫国土。这句真挚又铿锵的誓言,竟然被个别商家盯上,企图在食品、饮料、服装等领域抢注成商标。拿烈士的爱国誓言,当自己敛财的砝码,这是对他们崇高精神的玷污。国家知识产权局果断驳回“清澈的爱”相关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彰显的正是英烈誓言不可儿戏、英烈精神不容践踏的鲜明态度。
借烈士之名炒作牟利,除了违背公序良俗、伤害国人情感,也是对法律的挑衅。《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商标法》中也有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以烈士姓名及其名言名句抢注商标的现象仍屡屡发生。可见,对此类恶意注册行为的处理,驳回申请还远远不够;应该设置黑名单制度,限期取消屡教不改者的商标注册资格。这既是对是非不分、一心逐利的行为施以惩戒,也是在捍卫军人战士的奉献和担当精神。
尊重英烈,应当成为国民的基本素养。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清澈的爱”相关商标注册申请,是在倡导崇尚英雄的社会共识,也是为了守护献给祖国的清澈的爱。(殷呈悦)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