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此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的食品大类均为餐饮食品(餐饮环节油条专项),共抽检150批次,其中合格147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为2.0%。
福州市晋安区郑作凑锅边店自制的油条(批号2020-10-26)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达367mg/kg、福州市仓山区城门余春珠小吃店自制的油条(批号2020-10-28)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达334mg/kg、晋安区小林老面包子店自制的油条(批号2020-10-28)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达959mg/kg。
据介绍,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固化剂、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生长发育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油条),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故上述3批次油条均不合格。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记者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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