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93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餐饮食品、糕点、罐头、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和食用农产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3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徐州市丰县昂瑞烟酒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黑米粗粮蛋糕(0添加蔗糖蒸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宿迁市宿豫区纪家铺子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三、宿迁市宿豫区海品海鲜水产商行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四、南京市雨花台区众荟餐饮店使用的小碗和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苏州张家港市杨舍泗港万虎水产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六、南通市钟秀农贸市场宋伟杰销售的梭子蟹和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七、盐城市射阳县家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巢湖市凤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花生,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八、镇江丹阳市开发区文泽水产商行销售的小黄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