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11月5日发布2020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0年9月份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60批次,涉及蔬菜、水产品、鸡蛋、生干坚果与籽类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胡计君(地址:泗洪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经营的鲤鱼(称重、购进日期:2020年9月24日),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陈复举(地址:泗洪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经营的绿豆芽(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0年9月25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泗阳县王集正红超市(地址:泗阳县王集镇长安街西首南侧)经营的白芝麻(称重、购进日期:2020年9月25日),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泗阳县王集镇嘉佰盛超市(地址:泗阳县王集镇长安街125号)经营的黑芝麻(称重、购进日期:2020年9月25日),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客鲜超市(地址:宿迁经开区君悦国际花园A10幢13号商铺)经营的芹菜(散装、购进日期:2020年9月24日),毒死蜱、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六、宿迁经济开发区润万家超市(地址:宿迁经开区发展大道西侧、青岛路北侧)经营的芹菜(散装、购进日期:2020年9月25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抽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进货渠道,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2020年第13期通告)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