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揭牌成立,这是我国继在北京、上海、广州之后设立的第四家知识产权法院,也是全国首个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知识产权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在揭牌仪式上表示,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是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要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准确适用民法典关于知识产权、数据权利保护等规定,贯彻执行民法典司法解释,推动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依法服务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发展;要加强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充分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利益,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将专门管辖海南省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案件管辖范围具体包括跨区域管辖发生在海南省的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海南省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不服海南省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该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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