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各级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不过在《问政山东》节目中,记者调查时发现,一些创新型企业面对知识产权被侵权时想要维权却并不怎么容易。
山东某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十几个研发工程师耗时两个多月的时间后,将某一新产品研发成功,但在上市后其竞争对手采取购买产品进行抄袭的手段,迅速进行了仿冒并上市,这对该公司造成了非常大的冲击。“侵权者仿冒的成本非常低,他们仿冒成功后通常会采用低价竞争的方式扰乱市场秩序。”该公司负责人说道。
对于这样的冲击,公司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但在前期收集证据过程中,他们遇到了不少困难。“取证的时候需要带着公证人员以购买者的身份直接到竞争对手的工厂去购买他的产品,然后公证后才能取证。”
除此之外,漫长的维权周期,再加上赔偿金额同实际损失相比杯水车薪,让被侵权企业疲于应对。对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闯表示,针对此类问题,山东省委、省政府已经在2020年6月出台了十二条具体措施。“但是根本上说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因为知识产权保护是全链条的保护,所以我们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这几个方面都要解决。”王闯说道。
对于取证难的问题,王闯表示,被侵权企业可以通过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由法院依职权到企业或被控侵权人处取证;而对于维权周期长的难点,王闯也表示自今年以来,山东有关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时间已经缩短至不到三个月,二审缩短至不足两个月。“如果遇到了比较复杂的,还需要查明事实一步步来。”
对于赔偿金额低的难题,王闯表示有明确的法规加大惩罚力度,在核心技术被侵权时企业能够获得更高额赔偿。(记者 郑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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