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和弘扬黄梅县民间传统文化,进一步规范湖北黄冈黄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10月27日上午,湖北黄冈黄梅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推进会在县文旅局三楼会议室召开。
这次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工作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县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开展宣传发动、调研等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特设专家评审组,对非遗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各乡镇文化站向县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申报材料工作于2020年11月10日前全部完成。
县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范围: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及民俗等十大类。申报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且活态流传。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会议还对黄梅县第二届非遗(黄梅戏)文化节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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