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称,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46 批次,涉及产品为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141 批次,不合格样品5 批次,主要是微生物污染问题。
信息显示,江川区九溪尚品佳佳乐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雪菲力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白兔味汽水,菌落总数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景洪勐养象树泉小六饮品厂生产的象树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宁洱同心镇大鱼坝山饮用水厂生产的会友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西双版纳益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碧月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武定县润心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资料显示,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属于非发酵革兰氏阴性杆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界各类型水、土壤、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且常存在于潮湿环境中。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重要的水源性致病菌,对消毒剂、干燥、紫外线等理化因素具有很强的抵抗力,可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0 CFU/ 250mL。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记者 陈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