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洲种子部门中的主要参与者共同敦促欧盟委员会改善欧盟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机制,并完善植物育种权法规。但是,有人担心这可能会对中小型农民产生负面影响。
2020年8月26日,欧洲农业组织Euroseeds、Plantum、CIOPORA和AIPH向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GSANTE)递交了一封信件,请求该机构审核《欧盟委员会第2100/94号关于欧盟植物品种权保护的条例》。
此前,欧盟委员会负责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部门DGGrowth在《欧盟知识产权发展蓝图》中遗漏了欧盟植物品种权保护问题,这进一步推动了上述组织向DGSANTE递交信件。该蓝图概述了完善欧盟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机制以及促进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的使用和实施的计划。
该发展蓝图计划于2020年第3季度通过。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版权和商标等,旨在使企业能够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以便在全球范围内获得竞争优势。
欧盟委员会指出:“欧盟要想在关键工业领域发挥作用,提高应对健康和经济危机的能力,同时朝着更绿色、更数字化的经济发展方向迈进,其必须更好地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
Euroseeds在一份声明中指出,完善的植物育种法规对于实现各一系列社会目标而言至关重要,包括改善可持续生产系统以及提高农产品和园艺产品的质量。
该组织还补充道,如果没有植物育种,那么欧盟将无法实现其《欧洲绿色协议》(European Green Deal)和《从农场到餐桌》(Farmto Fork)策略中所设立的目标。
Euroseeds还在声明中强调:“育种者需要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以便继续投资这项重要工作。健全与高效的欧盟植物品种权制度对于育种者和种植者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上述4个组织认为,已有25年历史的《欧盟委员会第2100/94号关于欧盟植物品种权保护的条例》已落后于全球农业、园艺和植物育种技术的最新发展。这些组织还指出,欧盟在2011年公布了《欧盟植物品种权获取评估——最终报告》,要求对上述条例进行完善。但是,欧盟在此后并未采取任何立法行动。
这些组织与德国和西班牙的种子协会以及近20家个体育种企业在对《欧盟知识产权发展蓝图》提交反馈意见时强调了上述问题。
生物技术工业组织Europabio在提交反馈意见时指出,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推动了健康和农业食品领域的战略创新发展。该组织还强调,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制度来鼓励对高风险研究和多元化产品发展进行投资,那么创新发展将会受到阻碍。
该组织还补充道,保持知识产权对于创新的重要性需要连贯的政策。
然而,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资源经济学和环境社会学系讲师穆罕默德·图尔什茨(Mohammad Torshizi)称,尽管知识产权能够推动创新发展,但也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影响。
在于2020年2月举行的会议上,图尔什茨表示,强有力的育种权制度可以集中市场力量,这反过来又会通过合同影响农民的生产决策并导致价格上涨。
他还指出,从农民、中小型种子企业,甚至公众的角度来看,当务之急是保护种子的所有权。
来自农民协会European Coordination of Via Campesina的一位成员盖伊·卡斯特勒(Guy Kastler)表示,为了应对当今的农业挑战,包括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农民必须能够重复使用并选择种子,以便能够适应当地的条件。
然而,他指出,欧盟委员会当前的条例禁止或限制农民生产自己的种子和幼苗的权利,这些禁止和限制规定应该被撤销,决不能限制企业对选种权利的使用。
卡斯特勒还补充道:“不幸的是,与根据不同地形挑选最适宜的种子和植物的数百万农民不同,种子行业的集中化日益限制了商业供应的多样性。”(编译自www.euractiv.com)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