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0年9月14日消息,为加强广东省流通领域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该局于2019年7至10月组织对奶嘴、奶瓶、婴幼儿塑料餐饮具、餐具洗涤剂、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吸管、食品用塑料容器、饭盒、保鲜膜(袋)、一次性发泡餐具、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密胺餐具、不锈钢餐厨具(碗、筷、勺、叉、刀等)、不锈钢容器(杯、壶等)、食品用铝制品及容器、食品用玻璃制品、食品用陶瓷制品、一次性竹木筷子、食品烘焙用橡胶制品等19类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1330批次。
其中,抽查了50批次密胺餐具。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公示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感官、浸泡液、总迁移量、重金属(以Pb计)、高锰酸钾消耗量、脱色试验、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甲醛单体迁移量、跌落、翘曲(地部)、耐干热性、耐低温性、耐湿热性、耐污染性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总迁移量(4%乙酸)、脱色试验(浸泡液)、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4%乙酸)、甲醛单体迁移量(4%乙酸)、跌落、翘曲(地部)、耐湿热性、耐污染性。
(一)张秀凤(个体户)销售的鸿福牌8寸中华筷(规格型号:NO.016 L:24.5cm,生产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罗格大鸿发筷子厂)总迁移量(4%乙酸)、脱色试验(浸泡液)、翘曲(地部)、耐湿热性、耐污染性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二)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揭阳榕城分公司销售的深圳筷(规格型号:M603,生产单位:惠州市盛广达实业有限公司)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4%乙酸)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三)广州艺而陶酒店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水杯(规格型号:428030,生产单位:东莞市智发实业有限公司)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4%乙酸)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广州市番禺区洛浦简暖贸易商行销售的口杯(规格型号:6811,生产单位:广州简米餐具有限公司)总迁移量(4%乙酸)、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4%乙酸)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大福源购物商场销售的尊贵上品A08(密胺筷)(规格型号:22.5cm,生产单位:揭阳市豪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迁移量(4%乙酸)、脱色试验(浸泡液)、甲醛单体迁移量(4%乙酸)、耐污染性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六)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大福源购物商场销售的艺品筷(密胺筷)(规格型号:22.5cm、NO.105,生产单位:东莞顺大美耐皿制品有限公司)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4%乙酸)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大福源购物商场销售的8寸京宴筷(密胺筷)(规格型号:24.5cm、NO.87,生产单位:东莞顺大美耐皿制品有限公司)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4%乙酸)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汇金超市销售的齐泉防滑密胺筷(规格型号:24cm、NO.03,生产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齐泉筷子工艺厂)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4%乙酸)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广州市番禺区洛浦毛瓷日用经营部销售的密胺碗(规格型号:8907,生产单位:东莞市合顺美耐皿制品有限公司)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4%乙酸)、跌落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十)广州市番禺区洛浦毛瓷日用经营部销售的密胺小碗(规格型号:9926,生产单位:东莞市合顺美耐皿制品有限公司)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4%乙酸)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十一)广州市海珠区顶好密胺餐具商行销售的水杯(规格型号:MS009,生产单位:广州互诚餐具有限公司)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4%乙酸)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十二)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建德丰餐具经营部销售的密胺水杯(规格型号:J113-1,生产单位:深圳城建竹木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4%乙酸)、耐污染性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十三)广州市潮美酒店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碗(规格型号:K-058,生产单位:东莞市潮美餐具有限公司)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4%乙酸)、耐污染性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依法处理,包括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