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的《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第5期)》,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近期,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县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抽检278批次样品,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食盐、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以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4个食品种类,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食品4批次情况如下:
1.和平县和平中学使用的渝卉麻油榨菜丝(生产日期:2020年3月17日,计量销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检测结果为1.78g/kg,标准规定为≤1.0g/kg,该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2.和平县林寨镇运佰商店生产的散装花生油(加工日期:2020.06.29,散装)“黄曲霉毒素B1”项目检测结果为283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该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机构未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和平县林寨镇钟观达榨油坊生产的散装花生油(加工日期:2020.07.2,散装)“黄曲霉毒素B1”项目检测结果为69.4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该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机构未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和平县礼士清清榨油店生产的散装花生油(加工日期:2020.07.1,散装)“黄曲霉毒素B1”项目检测结果为63.6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该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机构未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严控风险,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并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同时,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等);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记者 陈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