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对加强新经济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做出规定。通知提出,新经济新业态的核心是技术和产业模式的创新,对这些创新成果必须进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及时查处侵权案件,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行为,加重处罚。健全与司法部门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规定,统一执法尺度,保证知识产权执法始终处于有效监督之下,确保知识产权执法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协调性,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京津冀、京沪冀等十二省(市)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推进跨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执行协助、联合执法保护、结果互认互享,提升执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加强与出版、海关、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执法协作,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织密保护网络,延伸打击链条,提升执法效果。
促进多元化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积极推动司法、行政、仲裁、调解多途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为新经济新业态提供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方案。推进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探索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和调解之间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模式,高效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建立知识产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在确保12315投诉举报热线快速处理投诉举报的同时,不断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开辟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便捷权利人维权。加大主动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快速进行处置。
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建立新经济新业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根据企业需求做好指导和协调等工作,精准帮助企业通过异议、争议、案件等途径申报驰名商标,并指导做好相关驰名商标案件后续查处和保护工作。及时落实驰名商标奖励政策,激励新经济新业态企业重商标、创品牌,打造河北省商标品牌竞争优势。
引导新经济新业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组织引导新经济新业态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立互助机制,共享相关信息,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和效益。
做好新经济新业态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强对符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企业的维权援助,精准对接维权援助服务需求,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记者马彦铭,通讯员王光明)